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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健的公司治理制度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關鍵,良好的董事會運作不只是優良公司治理的基礎,更能夠引領公司邁向永 續發展。立積電子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以此作為強化董事會職能、保障股東權益及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之依憑,並 透過「公司章程」規範董事會的選任及組成。本公司於董事會下設有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以強 化公司治理獨立性,健全公司薪酬制度,並確保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
註| 董事長兼任執行長
立積電子董事會共有9席董事,由5位董事及4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均為3年。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所有董事會成員遵循內部獨立性原則及防止利害衝突政策,董事及經理人須主動說明潛在利害衝突,且不得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透過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主席為馬代駿董事長,目前同時兼任本公司執行長,規劃公司長遠營運發展策略、帶領高階經理人管理團隊擬定營運目標並執行決策確保目標達成。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含四席獨立董事,且成員均符合金管會之獨立性規範,不具備任何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之情事,確保董事會之獨立性並有效發揮監督職能,有關利益衝突之規範已明訂於「董事會議事規範」。
董事會運作依法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本公司董事成員組成多元,成員包含科技產業經營者、理工、會計教授及律師,涵蓋管理、理工、會計、財務及法律等領域,且擁有產業、學術、永續等知識,以多元角度提供專業意見指導公司策略及監督管理階層,確保公司永續經營績效並保障利害關係人權益。董事會每年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公司之重大事項,2025年董事會共召開 7 次會議,平均出席率為95%。
立積電子9席董事中包含2席女性董事,設置至少2席不同性別董事,以達董事會成員性別多元化,其中女性董事占比22.2%;董事會年齡組成結構,3位董事年齡在51~60歲,5位董事年齡在61~70歲,1位董事年齡在71歲以上。
為有效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效能,立積電子每年安排董事參與外部進修課程,2025年續任董事進修時數合計達72小時以上,100% 符合董監事進修時數法規規範,課程類型涵蓋經濟、環境與社會三面向,議題包含公司治理、法規遵循與內控、永續淨零與碳中和、氣候變遷與 TCFD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等;此外,立積電子規範每年執行一次董事會績效評鑑,透過內部問卷對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之整體運作、董事會參與、對公司了解與職責認知及持續進修等項目進行評估,以作為董事會成員未來持續精進之參考,本公司已於 2026 年 3 月 5 日完成 2025 年度董事績效評估,年度評鑑結果為優等。

本公司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和永續發展委員會,以協助董事會履行策略帶領職責及發揮監理功能。永續發展委員會之組成、職責與年度執行情形詳見 1.2 永續實踐。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 4 位獨立董事組成,遴選原則規範委員會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負責監督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選(解)任、內部控制有效性、法令遵循狀況以及進行潛在風險管控;立積電子訂有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範至少每季召開 1 次審計委員會議、並得視情況隨時召開;2025 年審計委員會共召開5次會議,平均出席率為 95%。
薪資報酬委員會亦由 4 位獨立董事組成,遴選原則規範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以獨立客觀的地位,負責向董事會提出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建議,以供董事會決策參考;根據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每年應至少舉行 2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2025 年薪資報酬委員會共召開3次會議,平均出席率為 100%。


本公司董事及高階管理階層之薪酬政策,有關給付酬金予董事及經理人之作法、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均係參考同業薪資水準,並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後,經董事會通過後辦理,相關機制如下:
董事|
董事之酬勞基於盈餘分配,由不高於 1.5% 的公司獲利提撥,並評估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核發。公司年度決算有純益時,於彌補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或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特別股股息、分派員工酬勞後,由董事會參酌產業環境與公司資金需求,擬具盈餘分派案(含董事之酬勞),經股東會同意後發放。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經理人薪資報酬給付參考同業通常水準、個人績效表現,及薪資報酬對公司經營與未來風險之合理性。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包括薪資、獎金及員工紅利,依所擔任之職位、所承擔之責任、績效評核、個人績效達成程度與貢獻度,包含公司綜合營運管理指標、財務與企業永續(ESG)各指標達成度( 例如:完成 ISO 14001、ISO14064-1 認證),並參酌同業水準議定之。本公司重視 ESG 永續發展目標實現,為確保經理人的決策行為與 ESG 目標方向一致,同時激勵經理人關注 ESG 績效與達成情形,將 ESG 績效列入經理人績效指標,並以達成程度作為經理人薪酬之參考。
本公司對於永續發展之實踐,依右列原則為之:

一、設置背景與目的
本公司深知企業的長期價值不僅源於財務表現,更取決於對環境(E)、社會(S)及公司治理(G)的全面投入。 為完善公司永續經營之管理機制,本公司於2024年12月經董事會決議,正式於董事會轄下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展現由上而下落實永續經營的堅定決心。同時,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作為本委員會行使職權之最高指導原則。
二、委員會之組成與運作
為確保委員會具備專業性、獨立性及執行力,本委員會成員共計3名,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組成包括:
● 2位獨立董事:引進外部客觀視角與專業治理經驗,強化監督職能,確保永續策略符合利害關係人之利益。
● 總經理:擔任委員以串連決策層與執行層,確保永續方針能確實整合至公司營運策略與日常管理流程中。
本委員會成員任期與當屆董事會相同,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召集人負責主持,針對永續相關重大議題進行審議並提報董事會,確保永續治理藍圖與公司營運目標併行不悖。
三、核心職權與任務
根據組織規程,永續發展委員會主要職權包含:
策略擬定
制定公司永續發展政策、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績效監控
追蹤、檢視並修正永續發展之執行情形與目標達成成效。
資訊透明
審議永續報告書之揭露內容,確保永續資訊之真實性與完整性。
風險管理
評估氣候變遷及社會轉型帶來的風險與機會,提升企業韌性。
四、未來願景
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是本公司邁向卓越治理的重要里程碑。未來,委員會將帶領各職能部門,積極接軌國際永續準則(如 GRI、SASB 及 TCFD),並透過透明的對話機制與利害關係人維持良好互動,將永續理念融入企業文化,實現與環境和諧共生、與社會共榮發展的長遠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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