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投資人專區 / 公司治理組織

公司治理組織

組織圖

董事會

依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三人以上,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並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本屆董事共九席,任期自2022年05月26日起至2025年05月25日止

本公司依據所訂定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多元化,並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 營運判斷能力。
  2.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 經營管理能力。
  4. 危機處理能力。
  5. 產業知識。
  6. 國際市場觀。
  7. 領導能力。
  8. 決策能力。

本公司現任董事成員共九位,其中包含獨立董事四席,以確保董事會之獨立性,比例為44%;

董事會成員中一位董事為女性,比例達11%

其中兩席董事為配偶;

獨立董事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董事間無二親等以內親屬之關係,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現任董事會成員 (.pdf)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8年05月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112年度工作審議作業彙整如下:

      一、財務報表

      二、內部控制制度

      三、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四、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

      五、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

      六、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七、內部稽核單位之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pdf)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pdf)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pdf)

 

審計委員會相關成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

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協助董事會訂定並定期檢討董監事與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且定期評估與訂定董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相關成員

 

防範內線交易辦法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每年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所有員工辦理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

112年度已於12月26日對全體員工進行營業秘密及內線交易注意事項教育宣導,教育訓練總授課時數為299小時,共299人次參與課程。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

訂定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112年度各季封閉期間如下:

快速搜尋

Lost your password? Please enter your email address. You will receive a link to create a new password.

Error message here!

Back to log-in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