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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安全與衛生

立積電子視員工為最重要的資產,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暨相關子法訂定員工手冊,除定期執行工作環境安全檢查及監測外,也安排訓練及宣導,強化員工的緊急應變能力。立積電子屬第二類事業單位,目前未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人數,未來擬依國家標準 CNS 45001 同等以上規定,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營造健康安全的職場環境

透過完善的管理政策、危機和風險管理、健康促進活動和教育訓練等,立積電子於 2023 年無嚴重職業災害之發生,一般職業傷害件數共 1 件,總損失工作日數為 2 天,職業傷害比率為 0.33。2023 年一般職業傷害主因為同仁行走樓梯間時,因突發性個人身體狀況,導致滾落受傷,後續除加強樓梯間行走安全教育及護欄設備使用宣導外,並實施專案健康管理直至追蹤無異狀。

註:
  1. 直接僱員包括立積電子工資單上的僱員,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統計填報作業之「受僱勞工」;合約僱員為不在公司工資單上,但在公司日常監督下的人員,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非屬受 僱勞工之其他工作者。
  2. 直接僱員包括立積電子工資單上的僱員,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統計填報作業之「受僱勞工」;合約僱員為不在公司工資單上,但在公司日常監督下的人員,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非屬受 僱勞工之其他工作者。
  3. 總經歷工時計算,亦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統計填報作業之要求。
  4. 可紀錄之職業傷害人數包含因職業傷害而造成的死亡人數;可記錄之職業傷害比率 =(可記錄之職業傷害人數 / 總工作時數) x 200,000。本表之職業傷害記錄依循勞基法定義之職業災害,與職災統計填報作業 一致,不包含上下班交通事故;2023 年總計 4 起上下班交通事故 ( 失能傷害損失日數為 175 日 ),公司持續加強員工宣導,並於教育訓練教材中引用內政部警政署用路人安全手冊相關資料,加強員工通勤安全 之意識。
  5. 嚴重職業災害係指工作者難以於 180 天內恢復至受傷前健康狀態的傷害,不包含死亡人數;嚴重職業災害比率 =(嚴重職業災害件數 / 總工作時數) x 200,000。
  6. 職業傷害死亡比率 =(職業傷害死亡人數 / 總工作時數) x 200,000。

 

職安風險管理與訓練

立積電子依循《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若勞動場所發生相關職業災害,將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若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將立刻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 全場所。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立積電子恪守《職業安全衛生法》, 不對前項勞工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立積電子營運據點以辦公室型態為主,為保障員工的職業環境安全,每年主要辦理的工作環境保護措施包含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勞工作業環境監測、新人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門 禁系統管制,詳細說明及執行情形如下:

 

2023 年度 自衛消防編組演練

 

完善的健康管理

立積電子提供完善的健康管理涵蓋員工體格及健康檢查、健康服務、健康風險管理及職業傷病預防,管控工作環境及人員健康風險,促進員工身心健康。我們持續推動各項健康促進 活動,並將年度員工健康檢查 85% 使用率及每年 4 次健康資訊公告作為我們的年度目標。

 

健康管理執行成效

註:
  1. 健康促進活動計算項目包含健康宣導及預防身心疾病健康講座。
  2. 健康風險管理計算項目包含體格及健康檢查報告異常追蹤、心血管疾病預防、母性健康保護、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傷病暨復工評估。
  3. 職業傷病預防計算項目包含心理或肌肉骨骼疾病預防、中高齡及高齡員工適能評估、個人衛教關懷。
  4. 經由公司內部電子報提供,健康資訊等衛生教育宣導。讓員工暸解健康與衛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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