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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组织

组织图

董事会

依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设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采候选人提名制度,由股东会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连选得连任。

前项董事名额中,独立董事人数三人以上,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过半数之同意互选一人为董事长。董事长对外代表本公司。

本届董事共九席,任期自2022年05月26日起至2025年05月25日止

本公司依据所订定之「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董事会成员组成考量多元化,并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 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1. 营运判断能力。
  2.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3. 经营管理能力。
  4. 危机处理能力。
  5. 产业知识。
  6. 国际市场观。
  7. 领导能力。
  8. 决策能力。

本公司现任董事成员共九位,其中包含独立董事四席,以确保董事会之独立性,比例为44%;

董事会成员中一位董事为女性,比例达11%

其中两席董事为配偶;

独立董事均符合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有关独立董事之规范,董事间无二亲等以内亲属之关系,无证券交易法第26条之3规定第3项及第4项规定情事。

现任董事会成员 (.pdf)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於2018年05月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五、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七、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八、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九、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112年度工作审议作业汇整如下:

      一、财务报表

      二、内部控制制度

      三、签证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

      四、签证会计师之委任及报酬

      五、审计委员会绩效评量自评问卷

      六、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七、内部稽核单位之稽核计画及执行情形

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pdf)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沟通情形 (.pdf)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情形 (.pdf)

 

审计委员会相关成员

 

薪资报酬委员会

依据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其人数不得少於三人,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薪资报酬委员会职权

协助董事会订定并定期检讨董监事与经理人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且定期评估与订定董监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

 

薪资报酬委员会相关成员

 

防范内线交易办法执行情形

本公司已订定「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办法」,每年对现任董事、经理人及所有员工办理相关法令之教育宣导。

112年度已於12月26日对全体员工进行营业秘密及内线交易注意事项教育宣导,教育训练总授课时数为299小时,共299人次参与课程。

 

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办法

订定董事不得於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

 

112年度各季封闭期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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